|
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涉利用內幕消息購入香港飛機工程公司股份,獲利近8萬元一案,辯方傳召醫學專家作供,指林酒後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最高有50毫克,相信醉酒令他判斷力受損,在忘記自己是該公司董事下買了股票。
於2006年6月獲任命為港機工程(044)非執行董事的被告林光宇(66歲),早前否認一項內幕交易罪。案情指,林光宇於2010年6月4日,獲悉太古集團(019)將於同年6月7日收購由國泰航空公司(293)持有的港機工程股份後,同日買入4千股港機股份。
指酒精干擾記憶決策
香港中毒諮詢中心總監劉飛龍供稱,根據被告喝下的5杯酒分量推斷,被告體內酒精比例是每100毫升血液含有30微克酒精,而被告逗留於辦公室買股票期間,酒精濃度更高於50微克。劉指醉酒不影響如走路等日常工作,但如記憶、決策等則會受到干擾。
劉認為,被告做了錯誤的決定,其愚蠢行為與他過往表現前後矛盾,是由於受到酒精影響,忘記自己是該公司董事身份而買下股票。
當日「鳳凰宴」坐於被告對面的前港交所理事會成員Richard Witts則表示,該午宴於每月第一個星期五舉行,會上賓客以酒會友,觥籌交錯。即使是一杯酒,對一般人而言分量亦相當多。控辯雙方今將結案陳詞。■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