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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前年偵破首宗窩輪造巿案,期間揭發3名署方職員涉嫌教唆證人作供被捕。3人昨於區院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當日的污點證人張青浩供稱,他被捕後廉署屢次提出為他發出免起訴書,保證其資產及家人安全,要他指證造巿案主腦。他為求特赦唯有合作,接受對方授意的供辭「演習」。至於免起訴書一事,廉署則拖延年餘,終究口惠而實不至。
「免起訴書」口惠實不至
首控罪指,3名被告為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47歲)、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39歲)及助理調查主任歐劍鋒(42歲),於2009年11月3日至12月4日期間,向證人張青浩提供其他證人陳述書資料,慫恿他作出虛假供詞,並意圖使其更為可信。另一控罪指3人於上述期間,在無合理辯解下,不顧廉署處理證人的內部指引,向張表明他可以在作供期間,毋須經法庭許可,參閱自己的證人供詞。
案情顯示,廉署3名被告,在調查 「窩輪天王」吳鎮濤賄賂窩輪發行商交易員,以優惠價入貨造市一案時,曾6次約會吳的下屬張青浩,向他透露窩輪行家的供辭,教他日後如何作供。而會面期間,張亦遵照私下聘請的司徒律師建議,偷錄與廉署的對話。
茶餐廳密晤 囑不得吐實
39歲的張青浩去年因串謀詐騙罪成,現時在囚。他昨指出,陳、歐2人首次與他在茶餐廳會面時,曾教他若被問及父母兄長戶口的存款用途時,便應答道「主要幫Raymond(吳鎮濤)轉錢」,並以賭馬輸光為解釋。張直言不少答案是假的,該筆款項其實留來自用。次被告當日又提醒他「並無」與廉署討論案情,「主要是講風花雪月」,因為一旦吐實,「會好麻煩,妨礙司法公正」。
張坦言,他明知與廉署對話屬「不正當手法」,自感不安,不過他當時為求得到免起訴書,避免激怒對方,只得依從應約。雙方雖日後多次會見,但陳啟鴻並無作實何時給他免起訴書,只一直稱下星期會給。■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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