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繼續做好宏觀調控。準確判斷國內外經濟走勢,適時進行預調微調,保持投資穩定增長,繼續加強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2. 抓好農業生產。認真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和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
3. 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繼續嚴格執行並逐步完善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進房價合理回歸。
4. 促進對外貿易穩定發展。推動出口結構升級,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5. 切實抓好經濟運行調節和安全生產。堅決遏制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
6. 切實解決突出民生問題。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u的聯動機制。強化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及加強校車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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