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
美國要求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就中國限制多種原材料出口的問題與中國磋商。同一天歐洲聯盟也提出了與中國磋商的要求。8月21日,墨西哥也提出了同樣要求。
2009年12月21日
世貿組織成立了一個委員會來審議來自美國、歐洲聯盟和墨西哥的申訴。阿根廷、巴西、加拿大、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爾、印度、日本、韓國、挪威、沙特阿拉伯、台灣和土耳其作為第三方加入了訴訟。
委員會裁定中國對這些材料的出口關稅和配額違反了世貿規則,中國未能提出合理的解釋來辯護這些措施是為了環境保護或因為材料短缺。委員會還裁定中國規定最低出口價格、出口許可和出口配額管理要求,以及中國未能公佈有關的要求,這些措施不符合世貿組織的規則。
2011年8月31日
中國就委員會報告的部分內容提出上訴。
2011年9月6日
美國和其它起訴國就某些程序和裁定提出了有限的交叉上訴(cross appeals)。
2011年11月7日到9日
世貿組織上訴機構舉行了聽證。上訴機構在報告中推翻了中國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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