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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太不同意修改《基本法》。香港文匯報記者潘達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為香港帶來越來越嚴重後果。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強調,《基本法》第24條原意,已經「白紙黑字」說明如果父母都不是本港永久居民,所生的嬰兒就不獲居留權,人大常委會在1999年釋法時亦已清楚說明了此立法原意,故她並不同意反對派提出的「修法」建議。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亦指,「雙非」在港出生子女是否享有居權的問題上,特區終院於2001年的裁決與人大常委在1999年的釋法有所出入,應透過釋法解決,終審法院亦可以在日後的新案件推翻「莊豐源案」裁決的解釋。
范徐麗泰昨日在出席酒會活動後回應「雙非」爭議時指出,人大常委在1999年就居港權釋法時已清楚說明,「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立法原意是指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嬰兒出生時已合法性定居香港,不包括非法入境、逾期居留及臨時居留在香港的人士。現在說的『雙非』孕婦,無論如何也是三項中的其中一項,並非通常居住的香港居民。」
她又稱,對法院在01年就「莊豐源案」的裁決,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亦已公開指出,「該判決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有不盡一致,表示關注」。
范太相信,當時政府曾就特區終院判決作出多方面考慮,包括要顧慮港人及法律界抗拒釋法,又要顧及終院地位,因此接受了終院決定,如今事隔10年出現問題,香港孕婦「不能等」,促請當局在行政措施未見預期效果時,應在短期內與中央作出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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