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弘毅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特區終院在2001年就「莊豐源案」裁決「雙非」在港所生子女享有居港權,與人大常委會在1999年提出的意見有所出入。被問及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揚言修改《基本法》是最徹底的解決方法。陳弘毅強調,修改《基本法》需要社會高度共識,亦涉及多個範疇,存在一定困難,認為提請人大釋法較為適合。
他又表示,終審法院當時是根據普通法去作出裁決,這個裁決現時在香港仍然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政府需要遵守,但終院可在日後新案件推翻「莊豐源案」裁決的解釋,「若有新的論點,以前是沒有考慮過的,亦都可以重新考慮,然後再決定是否繼續維持原有的法律解釋,抑或是改變對於有關的法律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