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嚴重影響沿江群眾特別是柳州等下游群眾的生活生產。對此,我謹代表河池市人民政府誠懇接受社會公眾的批評,並向龍江下游群眾和社會公眾表示最真誠的道歉!」2月1日下午,在河池市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新聞發佈會上,河池市市長何辛幸說完這番話,深深地鞠了一躬。
正如媒體所指出的,污染事件發生後的半個多月時間,沿岸群眾不僅遭受生產生活上的巨大損失,還因為政府未及時披露相關污染資訊而感到精神上的恐慌和不安。終於,在污染事件發生16天之後,公眾總算等來了何辛幸市長的正式道歉。
官員道歉 流於表面
從某種意義上講,道歉只表明了政府的表面態度,而對受傷很深的龍江兩岸民眾來說,對於在污染事件中遭受極大損失的水產養殖戶來說,他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道歉,還有責任追究—即政府在該事件中究竟應該承擔什麼責任,而偏偏在這方面,河池市政府表現得模稜兩可,這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道歉的誠意。當然,何辛幸市長在回應媒體「多次整治又多次出現問題」的質疑時也承認,「這和我們很多方面工作不到位有很大關係,政府監管上有缺失缺位的地方,包括履行職責上有很多不到位的。」可是,既然政府監管有缺失、履職不到位,這就擺明了政府有失職之責,那麼,政府究竟該如何承擔責任?
要知道,那種責任模糊、流於形式的所謂整治行動,是永遠也不可能徹底解決污染痼疾的。 (據《瀋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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