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永青)被稱為中國版「巴塞爾協議III」重要組成部分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辦法)有望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消息稱,最終文本吸納商業銀行提出的建議而作調整,但整體要求仍高於國際標準。以資本充足率為例,根據辦法徵求意見稿,中國銀行業一級核心資本較國際標準高了0.5個百分點,且在實施期限上,高於國際要求,其中系統性重要銀行需在2013年底達標。
內地《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一家國有銀行風險管理部門人士透露,目前監管機構已對資本新規至少進行了三輪徵求意見,並對具體指標做了一些細微調整。其中,允許商業銀行將超額的壞賬準備金計入風險資本緩衝;下調部分貸款的風險資產權重,諸如將個人經營性貸款的風險權重從100%下調至75%,將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權重從75%下降到50%。不過,大的調整可能很難在最終文件稿中有所反映。
最終文本吸納商銀建議調整
「實施的期限會適當地延長,給銀行多一點準備期。」一位權威監管人士透露,今年大型銀行將同步實施巴塞爾協議II和巴III,辦法亦將正式頒布施行。
報道引述瑞銀證券分析師勵雅敏分析,若根據徵求意見稿的要求(小微及經營性貸款風險權重均為75%),到2013年上市銀行將節省約2300億元人民幣(下同)資本金;而小微貸款權重進一步下調至50%,則將另外節省900億元左右資本金。
四監管工具料調整空間不大
從1月上旬召開的大型銀行監管工作會的信息來看,醞釀許久的新四大監管工具調整的空間不大,所謂新四大監管工具主要指資本充足率、撥備率、槓桿率、流動性等要求,而接近監管機構的人士透露,目前幾家大銀行基本都能達到以上工具的要求。
另有消息指,據接近交通銀行(3323)人士透露,由於該行2011年第三季度末的資本充足率已低於目前《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相關要求,該行已計劃啟動新的再融資計劃,但具體時間、方式仍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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