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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業務開展作出具體監管。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徐靚、通訊員 沈雁 杭州報道)浙江省工商局出台了業內首個《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監管暫行辦法》,對浙江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業務的開展作出了具體規定。《暫行辦法》規定,小額貸款公司須向工商部門如實申報融資信息,規範開展融資操作。業內人士表示,《辦法》的出台,使小貸公司的資金來源更加透明化,從源頭上對小貸公司的資金流向進行了有效監控。
監控小貸公司資金源頭流向
據悉,《辦法》共十五條,內容包括文件時效、適用對象、報備融資信息所需提供的數據材料、報備程序、監督管理的內容和要求等。管理辦法出台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經營將全程納入工商日常監管之中,並通過規定程序報備其來源和金額的融資方式,以及首次以回購方式進行資產轉讓交易及融資到期後進行展期的條件等。浙江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工商將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及時進行融資申報備案,做好融資前後的跟蹤監管。
另外,《辦法》對違規融資的處置也作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違規經營或將受到重罰:主要處置措施有:約談高管、下調信用等級、限期整改、通報情況、提出監管意見等五項。對於出現特別嚴重違規行為的公司,還將被責令整改,甚至啟動退出機制,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處置違規融資作詳細規定
作為內地首個試點小額貸款公司的省份,3年來全省小貸公司3年累計發放貸款近1500億元。截至2011年底,浙江全省共有小額貸款公司183家,註冊資本總額370億元;2011年貸款餘額約14萬筆,總額560億元;全年累計發放貸款約225萬筆,總額1826億元;其中向農戶、個體戶、中小企業等貸款發放比例近60%。去年該省小貸公司的逾期貸款率為0.63%,遠低於銀行金融業平均逾期貸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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