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證監會公布《證券及期貨(淡倉申報)規則》的進一步諮詢結果。證監會在建議實施的新規定中,申報淡倉將以淨額計算。而為了令有關規定更清晰明確,證監會修改了上述規則的若干範疇,當中涉及企業「傘子」基金及聯名擁有的淡倉申報責任。除上述政策修改外,其餘建議與早前諮詢的規則相同。有關諮詢已於去年11月結束,並將呈交立法會考慮,待通過有關立法程序後,將於今年6月1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