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民航處去年接獲約500宗航空事故呈報個案,雖然較前年減少逾20%,但部分事故毋須向外公布,公眾無從得知航空公司的安全性及穩定性。民航處處長羅崇文指出,處方現正檢討航空事故發布機制,料最快年中落實,初步建議每半年公布一次,並會披露涉事的航空公司的名稱。學者歡迎有關建議,認為機制有助民間監察航空服務。
民航處去年接獲約500宗航空事故呈報個案,較2010年約640宗下降逾20%,主要涉及機身、引擎、飛行運作及程序等問題,情況與往年相若;去年的嚴重事故則由前年的4宗降至1宗,民航處形容事故宗數平穩。
點公司名 業界憂損形象
目前,本港航空公司在本地及境外發生的航空事故分為3級,包括造成傷亡的意外、嚴重事故及一般事故,前兩者是強制向外公布的事故,但一般事故,例如遇上氣流、機艙乘客生事等,民航處不會對外公布事故詳情。
民航處處長羅崇文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鑑於公眾越來越關注航空安全,處方正檢討事故發布機制。
處方初步傾向公布事故數據,包括航空公司發生事故的宗數統計、注意事項、民航處善後工作等,最快今年中落實,將會每隔半年公布一次,「例如航空公司的機身事故宗數、成因、民航處的善後工作,將數據向外發布,可增加透明度」。
學者:助民間監察服務
他承認,有部分航空公司擔心公布意外及事故詳情,會影響公司形象,處方正與業界商討公布細節。
香港中文大學航空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羅祥國歡迎新機制,希望處方清楚羅列涉及事故的航空公司,有助民間監察航空服務,假如某航空公司事故宗數較多,乘客自然懂得揀選哪間航空公司:「透明度十分重要,這可鞭策航空公司對維修保養做得更到位、更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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