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面積544.12平方千米的廣州市南沙區,憑借優越區位位置,良好深水港口,明顯與港澳合作優勢,在2011年3月作為重點項目列入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為確保南沙能保持優美的生態環境,建設宜居生態環境,廣州南沙新區建設將劃定出絕對保護的不可開發區域。■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