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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立法會《競爭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將舉行長達7小時的公聽會,主要就法定團體的豁免安排展開討論。反對豁免貿易發展局的「香港展覽業發展關注組」最新調查發現,有72.8%受訪參展商及76.7%買家同意或十分同意,所有展覽主辦商即是法定機構,應遵守同一套法律及規則,有57.8%則認為,倘有展覽主辦商壟斷市場,包括公營或法定成立展覽主辦商,都會損害展覽業及參展商的利益。
就特區政府公布《競爭條例草案》的豁免名單中,包括在本港展覽業市場佔有率達45%的貿發局,香港展覽業發展關注組提出反對,指此舉會扼殺私營的展覽主辦商的生存空間,並於昨日公布在2011年10月中至10月底委託獨立研究機構進行的調查結果。
是次調查共訪問了460名買家及570名參展商,合共1,027名受訪者,結果發現,約77%買家及73%參展商均贊成,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之下,即使是法定機構,也應和其他展覽主辦商遵守同一套法律及規則,僅3%買家及1%參展商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同時,綜合買家及參展商意見,57.8%認為倘展覽主辦商壟斷市場,會損害展覽業及參展商的利益,只有9%表明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近60%則認為市場上的展覽主辦商越多,相信競爭有助減低展覽收費及帶來更優質的服務。
另外,在吸引從事大批採購的買家方面,約27%參展商認為,香港展覽業較其他競爭對手相對差劣或十分差劣;16.4%的買家及參展商表示,香港在吸引國際頂尖品牌供應商或買家方面相對表現遜色。被問及香港在會展及獎勵旅遊行業(MICE)的5大主要對手排名,則依次為廣州(62.3%)、新加坡(40.5%)、上海(35.2%)、東京(35.1%)及吉隆坡(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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