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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據新華社消息,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昨日發佈消息稱,有媒體刊載了題為《深圳市將允許個人進行跨境人民幣匯款》的報道,該報道與事實不符。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稱近日並未就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業務下發文件。
昨日有海外媒體報道引述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有關人士稱,內地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有新舉措,深圳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和中信銀行四家中資銀行獲准向當地居民提供個人人民幣匯款業務,每日匯款限額8萬元人民幣。不過,中行和招行有關負責人則表示,未接到相關通知。
據《華爾街日報》引述消息人士指,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一份於2月14日的文件中表示,將會批准包括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及中信銀行在內的中資銀行深圳分行,在深圳開展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業務,每人每日匯款限額8萬元人民幣。人民銀行在2月15日發佈去年第四季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指出,將會探索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進一步做好跨境貿易及投資人民幣結算工作。記者昨日就此分別採訪了中行深圳分行和招商媒體負責人,他們均表示不知道此事,其所在銀行也未接到該有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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