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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堅表示,規管建議只限一手樓銷售做法不公平。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悅琴)就政府《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中提及規定以「實用面積」在售樓說明書、價單、廣告表達物業面積以及物業每平方呎/米的售價,又加入規管平台、單位與地面相連問題,單位轉手予聯營公司後,續納一手銷售規管。地產建設商會認為,規管建議只限一手樓銷售做法不公平。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梁志堅昨表示,規管建議只限一手樓銷售做法不公平,因為同一個樓盤,若果發展商已售出該盤70%單位,但此樓盤有小業主即時於二手市場放售單位,已變成二手樓,地產代理亦只是採用相同建築面積來銷售,為何二手樓銷售又不受到監管,但若果同一單位由發展商銷售而出現誤導,發展商賣樓部高層則要坐監,這是不公平的。他指出,由於有關草案於本周五才刊憲,到時才能細閱政府建議的詳情,因此,現階段不作仔細評論。
誤導陳述須有清晰定義
新世界發展發言人表示,集團整體支持有關建議,以進一步完善市場規範,並認為有其可取之處,但現階段難以仔細評論細節。然而,對於《草案》中提及將作出失實陳述及傳布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行為,訂為罪行,發言人則稱,此方面政府一定要有清晰定義,如何是失實陳述及傳布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行為,否則亦會令發展商無辜被入罪。
英皇國際執行董事張炳強指出,既然市場上對一手盤銷售手法有爭議,政府如今作出一定規管,以增加銷售透明度是一件好事,作為發展商一定會遵守規定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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