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穎)一手樓稍後將全面採用實用面積計價,有人擔心目前一直使用建築面積計價的二手物業的銜接問題。不過,市場人士指出,目前的法例已要求代理於銷售二手物業時,須向買家同時提供建築面積及實用面積資料,即使將來二手物業採用實用面積計算,相信市民很快會適應,不會產生混亂。
建築實用計價差距大
市場目前對如何計算實用面積有不同意見,不過,政府在這次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建議採用的實用面積計算方法,是測量師學會於2008年初推出《量度作業守則補編》,該守則建議把閣樓、窗台、停車位、庭園、平台及天井等附屬設施的面積,與樓宇實用面積分開列明,希望可給予會員一項執行時的專業指引及依據。以元朗某「超級發水」別墅項目為例,洋房總面積有2,500餘平方呎,售價600餘萬元,以此建築面積計平均呎價僅2,000餘元,但扣除車庫、前後花園、天台及公用攤分面積,僅以室內的實用面積1,080餘平方呎計,呎價即變成6,000餘元。市民可看到當中的巨大差異。
發水盤現「低呎價」假象
而不少樓齡較高的物業,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建築面積。據業內人士透露,以老牌屋苑美孚新h為例,當年發展商是以實用面積形式銷售,買家亦是以此購入。因此,目前於代理行放售的單位,不少是業主或代理自行「發水」放盤,目的是營造一個「低呎價」的假象,故此市場上會出現同一個單位,於不同代理行放盤有不同面積及呎價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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