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雷曼迷債事件發生至今逾4年,部分早期購買的投資者今年更要面對訴訟期限屆滿的窘局,但消委會訴訟基金仍未有向銀行提出訴訟。20多名雷曼投資者昨日與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會面,要求該會加快申請基金審批程序,盡早就雷曼事件展開訴訟,讓法庭裁定首宗具指引性案例,以便其他投資者申索。
申訴訟基金 促加快審批
根據《時效條例》,關乎合約及侵權行為的訴訟,需於合約生效後6年內提出。28名雷曼投資者昨日約見劉燕卿,其中20人早於2006年購買雷曼迷債,訴訟期限今年屆滿。他們昨日一併申請消費者訴訟基金,涉及最高投資額達80萬美元(約624萬港元)。
訴訟基金至今共收到180宗有關雷曼事件訴訟申請,當中83宗先後被主動撤銷;93宗因資料不足撤銷;2宗分別已入稟法庭和準備入稟;其餘2宗很大機會和解。有投資者表示,基金至今仍未就雷曼事件向銀行提出訴訟,原因是消委會要篩選具代表性、證據充分的個案,加上基金委員會每3個月才開會1次,處理申請進度緩慢。
雷曼投資者要求消委會加快處理申請,並已去信訴訟基金委員會,要求開會次數增至每月1次。有投資者表示,希望消委會盡早就雷曼事件展開訴訟,讓法庭裁定首宗具指引性案例,增加其他投資者獲賠償機會。
金局:逾99%個案已查畢
金管局表示,在接獲的21,849宗雷曼兄弟相關投訴個案中,超過99%已完成調查工作,仍有57宗個案正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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