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理大護理學院教授陸袁楨德日前入稟高院,聲稱她位於跑馬地藍塘道的住所飽受樓上單位滲水影響5年多,除財物損失,她須自掏腰包維修,其間要搬到酒店暫住,每天亦須用毛巾吸水;又因滲水導致電器短路,她經常要在家中摸黑工作,故要求樓上業主及租客賠償逾253萬元。
原告陸袁楨德為藍塘道126號金碧別墅地下E室的業主;2名被告黃潔盈(譯音)及Philippe Neveu,則分別是一樓E室的業主和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