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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調查發現66%單親父母贊成就共同父母責任立法。香港文匯報記者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郭兆東、歐陽麗珠)父母離異,撫養子女責任落在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撫養者生活壓力及經濟負擔突變沉重。港府就立法制定「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諮詢將於下月底結束,民建聯與香港單親協會合作進行的調查發現,66%受訪單親父母支持立法,並認為子女醫療問題最需要共同決議;但有反對立法的受訪者則擔心,共同父母責任下撫養子女,會被前夫/前妻騷擾及會增加糾紛。民建聯則建議,港府在立法的同時,應增撥資源提供離婚後支援及輔導。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與香港單親協會,今年2月18日至3月23日訪問202名單親父母,了解他們對立法制定「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意見。結果發現,逾80%受訪者雖有撫養權,但多達63.73%沒有探望子女。66.33%受訪者則支持立法,認為有助分擔養育子女責任,及有助子女健康成長;33.67%受訪者因抗拒與前配偶接觸,擔心被騷擾及會增加糾紛而反對立法。
受訪者普遍認為,子女醫療問題最需要共同決議,其次是子女結婚、更改姓氏及領養程序。多數受訪者同意港府在立法的同時應培訓專業人員,為離婚父母提供調解服務及設立輔導中心。
單身媽媽靠綜援生活徬徨
單身母親笑英1994年離婚後獨力撫養3名子女,一家需靠綜援生活,直至大女兒長大投入社會工作。她表示,社會上欠缺對離婚者的支援,生活上感到徬徨,接受團體的輔導後始走出困局。另一位單親母親周玉蘭離婚後雖有社工輔導,但要習慣新生活令她感到吃力,期間更患上抑鬱症。她指,前夫前來探望兒子時,經常與她發生糾紛,雙方更曾動武需報警求助。她認為,若社工能在離婚初期提供更多專業意見,可令她往後生活過得更輕鬆。
葛珮帆:離婚仍需履行責任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表示,本港單親家庭逐漸普遍,期望透過立法讓父母雙方知道,即使夫妻關係有變,港府亦應考慮增加配套,如設立離婚輔導中心,加強社會教育及進行婚前輔導。香港單親協會總幹事余秀珠則希望,港府提供的服務要切合社會現況,改變不惜一切仍要保持家庭完整服務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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