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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 網上圖片
文:李恩柱
丞相原來是極有權的。遠古不必說了,那時的官職有丞相之實,而無其名。一般說,春秋戰國時期才有丞相之名。戰國時期是個亂世,周王室已經衰微,諸侯國做大,今日你滅他,明日他吞你。這種形勢下,各國不僅重用本土的才俊,而且想方設法招徠外國的秀彥。衛國人商鞅,在魏國丞相公叔座(也有人稱之為公叔痤)的手下當侍從官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賢能,國君魏惠王卻沒有重用這個外國的年輕人,商鞅就跑到秦國去了。《史記》曰,秦孝公六年「乃拜鞅為左庶長」,推行新法。
這裡的「左庶長」,不是秦二十等軍功爵之中的那個第十級爵位。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前有四種庶長: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駟車庶長。四種庶長之中,除了左庶長可以由非宗族大臣擔任,其餘全部是宗族專職。鄭良樹先生評述商鞅時說:「秦孝公委任商鞅為左庶長,成為一人之下、萬民之上的最高行政長官,領導秦國全國的改革運動。」可見秦孝公對商鞅的支持力度是非常大的。《史記》曰「商君相秦十年」,不寫年代,易啟猜測。
商鞅頗受秦孝公禮遇,多次授予爵位,其原因,主要還是商鞅的治國理念打動了孝公。「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道理,不僅孝公稱善,幾千年後也讓人讚頌不止;「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警世之言,不僅有益於當時的秦國人,後世可能更加欽佩商鞅之遠見。據《戰國策》說,秦孝公一度想把王位「禪讓」給商鞅,商鞅「辭不受」。當然,商鞅的「法」只是「治民」、「愚民」的工具,與民主社會的法治之「法」並不相同,但他能看到「法」的命運首先在於高層,無論如何也算深刻。
先秦時期,君主對幫助他治國的丞相很尊重,不僅僅一個商鞅受如此禮遇,其餘國家的君主對支持他們改革的丞相都很好。然而,我們能不能說古代中國的君和相曾經完美合作,假如堅持下去,會創制比較完美的制度?這麼說恐怕輕率了點。第一,歷史不能假設,頂多給後人一點教訓,但教訓有相反的兩個方面。換句話說,歷史不僅可以從好的方面為後來人提供教訓,也從另一面向後來的高層傳授「牧民」的經驗。因此,「如果」、「假如」之類的詞,意義不是很大;第二,檢驗一種制度是否完美,不能只用一兩天的時間。有很多事物,初時並非不好,但不久就變得面目全非了。秦孝公死後,剛承襲君主大位的秦惠文王便把謀反的罪名加之於商鞅,並施以車裂酷刑。
一個人、一件事可能不足以說明什麼,人們可以心安理得地認為那是個別現象,是個案,是十個手指中的一個小指頭。然而,如果類似的特例多起來,人們仍舊用「指頭論」安慰自己,就無異於掩耳盜鈴。
秦朝立國前後,丞相地位不斷變化,原因與其說在於最高統治者個人品德,毋寧說是天下大勢和制度引起的。
春秋戰國時期不同以前,各國爭霸不斷,雖然血緣關係仍是決定君臣之間關係的重要因素,但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也能得到重用,且能與國君的關係比較密切;後來則更進一步打破了血緣的束縛,君主視臣子的能力授官,臣子以君主的行為決定是否給他做「智囊」,順心就留下,煩心則重尋新主。顧炎武描述這種情形謂:「邦無定交,士無定主。」改革,也前所未有地成為發展國家實力的重要措施,甚至是唯一出路。
而秦國在秦靈公去世之後,新和舊兩派明爭暗鬥,從靈公到出子,秦國白白浪費了四十年的時間。秦孝公說:「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其實,無論古今,無謂的派性爭論,無謂的門派爭鬥,國家都不可能安寧!如此環境之下,國君對丞相幾乎言聽計從。即使剛剛立國的秦朝,皇帝對丞相也相當尊敬。可一旦皇帝腳跟站穩之後,丞相的命運就呈現另一種景象了。
為了一時之需或是形勢所迫做出的謙和狀,雖然美好,卻不是常態。一旦形勢發生變化,謙和可能驟變為傲慢,和顏悅色可能成為殺氣騰騰。在皇權(王權)之下,相權在某一君主任內的強勢,並不能決定丞相在權力構架內的地位。秦朝以後,丞相的地位一降再降,到朱洪武時代,終於取消了丞相一職。他下詔嚴厲地說:「以後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
丞相是皇帝的輔佐,我們不能說相權擠壓皇權才正常,而是說丞相只是皇帝手中的一顆棋子,沒有制度保證他受皇帝的禮遇。這方面劉邦、劉徹、趙匡胤的行為最能說明問題。
漢高祖在用人方面有高明之處。他知道自己的強項與弱項。他曾說自己帶兵不如韓信,政務不如蕭何,計謀不如張良。論功行賞時,劉邦也很實事求是,把蕭何排為第一,位列眾卿之首,准許他穿鞋帶劍上殿。
然而,我們也應看到另一個方面。
公元前195年的秋天,黥布造反了,劉邦御駕親征。期間,劉邦好幾次派使者打探相國在幹什麼。有人提醒蕭何說,皇上對你起疑心了,滅族之禍就要到了!蕭何問計,那人建議蕭相國快些多多地強買賤買民田民宅。「於是相國從其計,上乃大說。」
蕭何是劉邦的夥伴,跟著劉邦一起造反,為漢王朝的建立頗有功績。但為自保,捐錢捐物不說,還自污名節,皇權與相權究竟是什麼關係,不是明若涇渭嗎!還有那個劉徹,在位54年,丞相換了十幾人,免職、處死的好幾個,結局好的則不多。後人最樂意提及的是宋朝的丞相,覺得那時的相權很強大。其實那與趙匡胤施政策略有很大關係。宋初,趙普為丞相,經他手簽字的文書多了一點,趙匡胤便很不滿,最後以堂帖勢力太重為藉口「尋有詔禁止」。批簽文書這樣的事情,皇帝也對丞相不放心,這樣的相權豈可謂強?
一種體制的改變,需要忽略自身利益的改革者,封建專制社會恰恰缺少這樣的人,多的是皇權的崇拜者,所謂改革,其實是易姓;所謂穩定民眾的策略,說穿了就是讓老百姓覺得新皇帝給他們填飽了肚子,實際上不過在他們的空飯碗裡填了半小勺飯,其餘什麼也沒有。
古代的體制,既僵又不僵。僵者在於幾千年來毫無改變,不僵在於幾千年來統治集團一直想方設法尋求最大利益。也就是,諸事以皇權為核心,萬變不離其宗。一個統治者偶爾惠民,一條統治措施偶然給民眾帶來實惠,都不必歡呼雀躍,因為那都是一時的,尋求最大利益者還在謀私利,沒有止住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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