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994年4月20日報道版面。
1994年4月19日,浙江省檢察機關批准依法逮捕在千島湖「海瑞」號遊船上搶劫縱火殺人的案犯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1994年6月12日,3名罪犯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兩罪並罰,分別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三名罪犯共劫取5000餘美元、15萬餘元台幣、3000餘元人民幣以及戒指、照相機和攝像機等。事件中共有32人遇害身亡,其中24人為前往內地旅遊的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