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黃定光批評政府懶理議員作為僱主的責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開會,討論重點落在議員助理離職的長期服務金身上。會上,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舉出其有逾10年經驗的議員助理作案例,不斷追問政府如何對待可享有法定長期服務金的議員助理提早離職的問題,包括會否容許議員預支結束辦事處的款額,或先墊支後報銷。但行政署長麥綺明回應稱,議員要在其工作開支償還款額中報銷,不會另作安排,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批評政府沒有顧及議員身為僱主對僱員應負的責任。
工作犧牲大待遇刻薄
黃定光在昨日會議上說,自己的議員助理,連同2004年前為許長青議員服務的年資,在該職位已任職逾10年,若助理離職,自己需要按法例支付長期服務金,但若助理並非在立法會會期結束,辦事處結束運作時離職,政府當局便不會負責這筆開支。「象哥」表示,議員辦事處很多員工都付出、犧牲了很多去服務社會,但待遇卻十分刻薄,希望政府進一步調高工作開支償還款額,不要為難一班勞苦功高的議員助理。
「象哥」後來又問,政府會否容許議員先墊支職員離職開支,等到辦事處結束時才向政府申報。他形容自己「很衷心地陳情」,向政府代表官員解釋說,助理並非賣身給議員,隨時有可能離職,離職時議員作為僱主,有責任滿足他們的權益,既然長期服務金是法律規定離職員工可以享有,相信他的要求不會是非份之想,即使拿出社會讓大眾討論亦會得到大多數支持,希望政府方面考慮實際情況,達致合情合理合法。
吳文華倡預支結束議辦款
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吳文華亦「幫口」建議行政署作彈性安排,容許議員在任期間預支結束辦事處的款額支付離職員工的遺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免卻議員自掏腰包支付。她明言:「這樣做沒有用到更多的公帑,只是在原來的款項中提供更多彈性。」
麥綺明回應說,政府下很多資助機構面對員工提早離職但要支付長期服務金的問題,都是在其自己的「封套」內處理,政府方面不會有特別的撥款。委員會主席劉慧卿批評,政府懶理議員身為僱主對員工要負的責任,議員只能夠自求多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