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中國刑訴法泰斗、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陳光中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從當前結果來看,吳英案覆審被判處死緩可能性最大。他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對吳英案的覆核裁定比較慎重,也具有一定示範作用。
陳光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吳英死刑的裁定在大多數人預期內。「就最高人民法院當前裁定結果來看,浙江省高院將會對吳英做出改判,最重會判處死緩,不會再被判處死刑。」他認為,吳英屬於經濟犯罪,不是暴力犯罪,從嚴格控制死刑的角度來講,重點就是要控制非暴力性犯罪死刑的核定。此外,吳英犯罪儘管數額巨大,但其犯罪與當地金融秩序和政策也有一定關係,且其個人惡性和對社會的危害性並不是說到了極為嚴重的態勢。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做出這樣的裁定也算是符合民意的。
案件具警醒作用
陳光中指出,對吳英案的裁決能夠起到一定示範作用,吳英案有一定典型性,該案例有一定典型性和示範性。但是,並不能籠統地認為,經濟犯罪就不會被判處死刑,具體案件還要具體分析,如果經濟犯罪手段惡劣,惡性很大,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也有可能會受到嚴懲。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法天對本報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對吳英案的覆核公告非常明確指出,吳英集資詐騙犯罪事實清楚,儘管吳英未核准死刑,但是其被判處死緩的可能性最大,死緩也是很重的刑罰。該案也具有一定警醒作用,可以告誡一些人,這樣的行為也是犯罪行為,並且很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從而收斂犯罪行為。
思考開放民間金融
一些經濟學者也就高法對吳英案裁定作出解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慶認為,吳英案發回重審,釋放了金融改革的信號,中國只有放開民間金融管制,才能讓眾多中小企業得到融資,讓市場充分競爭,走出「中等收入陷阱」。中央財經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韓復齡認為,這次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吳英死刑,同樣也表明開放民間金融是大勢所趨,預示著中央對民間金融的看法和思路在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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