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 自2010年12月吳英案一審判決公佈即引發輿論熱議,吳英的罪與非罪各方有爭議,但輿情一致認為判決過於嚴厲,吳英罪不至死;此後吳英提起上訴直至今年春節長假前夕二審作出裁定之後,學界和民間的質疑聲更加高漲。圍繞吳英的生死,學界和民間態度空前一致,即「刀下留人」,而各界更廣泛的討論及爭論,則觸及死刑制度、司法公正、金融體制等。
今年1月25日,著名律師張思之致信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長張軍,認為吳英案一、二審披露的證據不足以認定吳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手段;同時,在「少殺慎殺」成為中國刑事司法政策共識的大背景下,刀下留人,入情入理。張思之還認為,吳英案的最終結果,將對數以千億計的民間金融產生示範效應。如何判處,需要高度的法律智慧。
「若吳英死刑乃改革倒退」
除「刀下留人」是學界與民間的一致呼聲,非暴力犯罪取消死刑、維護司法公正、改革現行金融體制等亦是各界聚焦吳英案之所在。同時新華社、《法制日報》等官方媒體亦對吳英案發聲,探討吳英案的罪與罰、情與理,及該案發生的深層原因。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表示,在當下的中國,馬上廢除死刑不太現實,但必須逐漸減少死刑。法學界應呼籲取消非暴力犯罪死刑,尤其是民間爭議較大的非法集資案應去死刑化。
經濟學家張維迎則指出,吳英案意味著在中國獲得融資仍然是一種特權,而不是一種基本的權利。「吳英的死刑是中國改革的倒退,當年鄧小平保護了年廣久,今天鄧小平已經不在了,沒有另一個鄧小平來保護吳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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