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房廈 北京報道) 對於是次中國與冰島簽署北極合作框架協議,商務部專家對香港文匯報表示,隨著全球氣候變化,北極航道可望開通,北極圈區域戰略意義和經濟價值隨之凸顯,中國需要更深層次地參與北極開發,而「北極理事會」是該地區唯一行動準則相對有話語權的機構。從這個角度來說,中國獲冰島支持,對中國開發北極有重要意義。此外,與冰島合作建立首個中歐自貿區,將減少中國公民投資冰島的限制,「黃怒波投資冰島地產受阻」之類的事件,或將減少。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向本報表示,在合作協議中最有實質價值的內容是「密切在北極事務中的磋商,在極地、海洋、環境、航運等相關領域開展務實合作,共同促進北極地區的和平、穩定和可持續發展」,這對中國開發北極有重要意義。
梅新育表示,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中國有權進入北極公海地區進行科研等活動,並享有對北極公海地區和區域的相關權利。中國主張北極作為國際公海開發利用,不作為單個國家領海、領土。不過至今,北極理事會是該地區唯一行動準則相對有話語權的機構。
成為觀察國 利開發北極
「北極理事會」成立於1996年,成員為「北極圈八國」,即加拿大、俄羅斯、挪威、丹麥、冰島、美國、瑞典和芬蘭。目前已經接受法國、德國、荷蘭、波蘭、西班牙、英國為永久觀察員國,接受中國、歐盟、意大利、日本和韓國為特別觀察員國。梅新育表示,該理事會會議通過的文件特別強調了8個北極國家擁有處理北極事務的「特權」,其他任何想與之合作的國家,須遵守它們制定的「遊戲規則」。因此此次冰島支持中國成為北極理事會觀察員,對中國更深層次地參與北極開發及其他事務具重要意義。
對於中國選擇與冰島合作,建立首個中歐自貿區,梅新育分析指出,冰島是歐洲與中國經濟摩擦利益衝突最少國家,中國與歐洲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選擇冰島作為突破口即是基於雙方的良好關係。「黃怒波投資冰島風波」表明兩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是有必要的,這將推進兩國經貿順暢發展,充分發掘發展潛力,日後中國公民在投資冰島時可能遇到的「節外生枝」的情況將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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