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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內地男子16年前冒認其在內地身故兄弟的居港身份,成功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後,替妻及3名女兒申請單程證來港團聚,至2004年離家失蹤,翌年被廣東省公安局揭發事件,入境處遂下令遞解其妻女4人返內地。4母女在入境事務審裁處被判敗訴後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圖推翻離港命令,惟昨日遭高院法官拒絕。
入境處下令遞解4人返內地
4名申請人為柯可及3名女兒張美雪、張慧珊及張曉文(譯音),同住沙田區。她們的代表大律師庭上指,已故兄弟的妻子向局方供稱,是她待丈夫張煥星(譯音)死後,將他的證件交給叔仔張煥東(譯音),但申請人一方卻沒有機會盤問這名阿嫂,對4位申請人並不公平。加上早於事件被揭發前的2004年,張煥東突告失蹤,至今下落不明,柯也曾向警方報案,大律師相信他或會被起訴偽造文書罪名,但因他的失蹤未能跟進,對於4名申請人也處於困難的處境。
惟法官林文瀚認為,既然申請人沒有爭議丈夫的申請是不合法,也不須要為此向張煥星的妻子進行盤問,故拒絕她們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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