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家族經營的元朗大棠荔枝山莊,早前被審計署揭發非法侵佔官地18年,元朗地政處隨即去信要求清拆違例建築,清拆令限期昨日屆滿。佔用官地的攤檔、公廁等設施已拆除,但仍有部分設施如涼亭、動物棚等未移除。梁福元稱,將向當局申請保留餘下設施。
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揭發元朗大棠荔枝山莊霸佔官地18年,佔地1.2萬平方米,當中4,672平方米為官地,另有部分位於大欖郊野公園。元朗地政處曾視察25次,並發出12封警告信,但山莊只清拆部分違例建築,同時加建動物展覽區、遊樂場等。審計署揭發事件後,元朗地政處隨即發出清拆令,限期昨日屆滿。
梁福元擬申保留動物棚
梁福元在限期前清拆部分違例建築,包括位於官地的公廁、樹下石椅和繩網。至於動物棚和旁邊涼亭,則尚未清拆。梁福元表示,將會向政府申請盡量保留餘下設施,並指動物棚所處位置是私家農地,理應准許作有關用途,但當局早年把該處劃作郊野公園,導致業主喪失應有權利,會考慮提出訴訟,保留這些設施。
梁福元表示,拆除公廁後,使郊遊人士不便,要到1公里外巴士站附近才有廁所,或需在大自然四處便溺。他稱荔枝山莊是一門開心生意,但賺不到錢,即使未能經營也無所謂。他又稱希望申請把這些設施保留,若未能成功,亦會配合相關政府部門,拆除這些設施,甚至考慮結業。
地署:不排除提出檢控
地政總署表示,元朗地政處已要求昨日或之前清拆郊野公園內非法建築,否則會採取土地管制行動,並不排除提出檢控。至於在郊野公園以外的官地上短期租約申請,因漁護署不支持批出租約,即使提交申請,亦不會批准。漁護署表示,大棠荔枝園並非主要遠足路線,清拆公廁不會對遊人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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