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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反對派黨派近期借題發揮,聲言警方收緊遊行集會以至新聞自由,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強調,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
李少光昨日在回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的提問時表示,香港市民有發表意見的自由和權利,並受到《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警方一直根據香港法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集會及示威活動。
就處理中聯辦外的公眾活動而言,李少光表示,警方一直恪守有關原則,協助活動以和平及有秩序進行。由於有關活動在公眾地方進行,警方沒有需要諮詢中聯辦、附近居民團體或商舖的意見,當局明白配合傳媒採訪工作及與傳媒保持有效溝通的重要性,並一直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與傳媒保持溝通合作關係,警方將繼續致力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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