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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聯僑 (右二) 指去年處理了12宗於工作期間因心臟病或中暑等「猝死」個案,都因與工業意外無關不獲賠償。香港文匯報記者李淑貞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淑貞) 建造業工人日曬雨淋工作,容易誘發隱疾。香港建造業總工會去年處理34宗建造業工人死亡個案,當中12宗於工作期間因心臟病或中暑等原因「猝死」,但由於現行法例只規定工業意外致死個案才能獲得法定賠償,這類與工業意外無關的「猝死」個案卻不獲賠償,遺屬頓時陷入財困。工聯會建議,政府修例涵蓋所有在工場發生的死亡個案。
余先生生前任職扎鐵工人逾20年,2009年11月工作期間因心臟病發逝世,僱主僅向遺屬發放2萬元恩恤金。余太哭訴,丈夫去世後,一家頓失經濟支柱,「消防員死了尚算英雄,建築工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
工業意外難以斷定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指出,類似個案並不罕見。勞工處數據顯示,建造業去年有23宗致命工業意外,遠高於前年的9宗。然而有關個案只屬「冰山一角」,該會去年處理34宗建造業工人死亡個案,當中不乏與工業意外無關的個案,例如12宗於工作期間因心臟病或中暑等「猝死」個案,但往往不獲賠償。曾有自僱的裝修工人於工作期間,不慎從4樓墮地身亡,女兒哭訴事發2個多月後仍因經濟問題無法為父親出葬,其母更因此有自殺傾向。
目前勞工處的35,000元殮葬費補助僅涵蓋工業意外中的死者。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委員麥美娟表示,「工業意外」難以斷定,去年年底有建築工人於工作期間身故,僱主辯稱他因心臟病發而跌倒,不予賠償,但若他是跌倒後才心臟病發,僱主才願負責。麥美娟指出,保安員及教師於工作期間猝死的個案也時有發生,冀政府立法加強對僱員及家屬的保障。
港鐵定額賠償20萬元
為保障工人的生活,港鐵推出「建造工人人壽保障計劃」,港鐵工程總監周大滄表示,計劃下若旗下地盤工人不幸意外身亡,不論是否屬於工業意外,均獲定額20萬元賠償。而且即使保險公司未完成審批,港鐵也會在事發2星期內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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