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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宜弘昨日黎明打破沉默,提出終止辯論動議。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由反對派策動的「拉布戰」在昨日凌晨陷入膠著狀態,商界立法會議員黃宜弘靈光一閃,在議會引述外國議會終止辯論的例子,要求曾鈺成終止辯論並即時表決。黃宜弘事後斷言非因受壓而有相關建議,強調自己因「忍無可忍」才提出終止辯論,為「拉布」作個了結,「我已經很不了解,為何主席批一千多條(修正案),我當時已在想如何去結束這個拉布,我做了一些研究。」
借鑒多國立會做法
縱觀部分歐美國家議會,防止議員「拉布」的終止辯論做法有例可鑒。英國國會早於1881年已經有終止議案辯論的規例,議員可以隨時提出,但要得到議長和最少100名議員,即約1/6議員的同意,再表決通過,才可以終止辯論。美國於1917年在參議院引入類似安排,在100名參議員中,先由最少16人聯名提出,隔一個工作天後,要得到最少3/5議員同意才可終止辯論。至於加拿大國會的終止辯論安排,要由政府官員提出,再讓每位議員發言一段時間,才可以終止辯論,再對議案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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