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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尊重法院裁決。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高等法院不受理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終止辯論的司法覆核申請。曾鈺成表示,尊重法院裁決,又指曾與法律顧問及秘書長討論,即使法庭受理案件,有信心有相當有力的理據說服法官,他認為委員會辯論設限是合乎規定,並無違憲。
曾鈺成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回應法院裁決,重申尊重司法制度及議員透過司法制度爭取自己的權利,如果法院認為有些事應該做,他願意配合。他又指,委員會審議階段辯論不可能無限期進行,他會邀約不同黨派議員,商討委員會審議階段的辯論時間及次數,因為根據《議事規則》,只規定議員發言不限為一次,這與在其他議會程序議員發言15分鐘有矛盾。有關規定的原意,是希望辯論有充分交流,但要有一個限度,在適當時間結束,故他會與議員商討合適的時間及次數。
對各黨達共識「不悲觀」
但有議員已事先張揚會就版權條例提出「拉布式」修訂,曾鈺成說,暫時未看到相關議員修訂案,又指每次事件性質不同,不會回答假設性問題,笑說:「所謂『歷史是會不斷重複的』,不過屬文學語言。」但他對各黨派能就委員會辯論設限達成共識「不悲觀」,「『泛民』議員絕大多數講道理,他們也想解決問題」。又指如能達成共識,就需修改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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