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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元朗大棠荔枝山莊佔用政府土地,當局飭令山莊清拆僭建物的限期昨日屆滿,但地政處人員昨日到現場視察後發現,仍有多個構築物未被清拆,包括橫跨私人土地及政府土地的簷篷,及在官地上的牌樓、廁所及冷藏用貨櫃。地政處表示,將會安排承辦商周內開始清拆,並正諮詢法律意見,不排除考慮日後進行檢控及追討清拆費用。
地政總署表示,元朗大棠荔枝山莊佔用毗鄰的大欖郊野公園外官地,以興建多個違規建築物,山莊經營者其後向元朗地政處提出申請短期租約,租用有關官地,但由於漁護署反對,地政處遂拒絕其申請,並在現場張貼告示,飭令佔用人於昨日或以前停止佔用有關政府土地。
昨日,地政處人員到現場視察,發現仍有多個構築物未清拆,包括橫跨私人土地和政府土地的簷篷及於政府土地上的牌樓、廁所及冷藏用貨櫃。地政處發言人表示,將會安排承辦商於周內開始清拆行動,並就有關個案諮詢法律意見,不排除考慮日後進行檢控及追討清拆費用。
早前發表的審計報告批評,大棠荔枝山莊霸佔大欖郊野公園的官地長達18年,報告根據山莊在2000年提交的圖則指出,山莊佔地1.2萬平方米,惟當中38%、約4,600平方米是佔用官地,涉及面積約等於11個標準籃球場。1996年至2011年期間,山莊共收到12封警告信但仍繼續加建動物展覽區、遊樂場等,並對霸佔的官地不斷申請短期租約,屢敗屢申請,以拖延當局清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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