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劉靖宇 長春報道)作為扶持民生、惠及個體工商戶的一項重要政策,長春市地稅局今年年初再次調整個體工商戶營業稅起徵點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起點,截至5月下旬已惠及長春141858萬戶個體工商戶,預計全年累計減讓個體工商戶地方稅收11.5億元。
新政規定—對月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不徵營業稅;對未達營業稅、增值稅起徵點的個體工商業戶自有且經營用(不含出租)的房產、土地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同時規定,對按期納稅月營業額2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就超過2萬元以上部分徵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此次新政力度空前。經過測算,按照個體工商戶每年自然增長20%的比例計算,到年底還有將近1.5萬戶納稅人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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