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現屆行政長官曾蔭權任內外訪時的住宿安排,一度引發坊間爭議。負責檢討特首辦為特首離港職務訪問安排酒店住宿的機制的審計署,已完成有關的檢討報告,並會於今日向特首提交報告,同時舉行記者會交代報告內容。
曾蔭權於今年4月中前往新西蘭、智利及巴西官式訪問,有傳媒質疑他其間入住總統套房,是「窮奢極侈」。他當時回應有關問題時強調,自己外訪時入住的酒店及相關的住宿安排,均按照工作及程序需要,由特首辦負責,但已聽到市民、傳媒及議員的意見,故邀請審計署署長檢視有關的外訪安排是否有改善的地方。
審計署於昨日宣布,該署已完成檢視特首辦為行政長官離港職務訪問安排酒店住宿所採用的現行機制,並會於今日上午向特首提交《行政長官離港職務訪問的酒店住宿安排》報告書。審計署署長鄧國斌、副署長伍梁慧芬和助理署長劉新和同日上午11時會舉行記者會,公布報告書的內容,報告並會在同一時間上載到審計署網站。
在昨日立法會大會上,多名議員均關注到特首以及政治委任官員外訪的相關開支安排。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書面質詢中引述報章指,特首近年的外訪次數增加,「2011年連同其隨行人員的開支總額就高達1,067萬港元」,質疑當局有否就特首及政治委任官員公務外訪活動釐定準則,及就有關的開支項目,包括住宿酒店房間的價格、機票客位等級及隨行人員人數等訂定指引。
澄清之前報道有誤
政務司司長林瑞麟在書面回覆中首先澄清,在2011至2012財政年度,特首連同其隨行人員公務外訪的開支總額應為446萬港元,報道中所指的1,067萬港元,實為2007年7月至2012年1月公務外訪的開支總額。
他指出,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政策委員會,每年均會商議來年特首及各司局長的外訪計劃,以確保有關外訪能達到向外界展示香港優勢、拓展商機,推廣香港及加強聯繫等目的,而在委員會核准整年計劃後,或因應工作需要以及實際情況而須進行外訪計劃以外的公務外訪時,特首及各司局長辦公室會與相關部門或經貿辦商議個別外訪的詳細行程。
具體行程須申批准
他續說,在擬訂具體行程後,司長須提出申請,並由特首批核;局長提出的申請,則由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批核。至於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提出的外訪申請,則須由有關的局長批核。
問責官守則有指引
在交通以至膳宿津貼等方面,林瑞麟說,《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已就政治委任官員到外地公幹的交通安排和膳宿津貼訂出指引,特首在公務外訪時的膳宿津貼及機票等級,與該適用於司局長的安排一致。隨行人員的職級和數目,則因應情況和實際需要作個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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