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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厚江表示,投訴警察數字有下降趨勢。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今年首4個月對警察的投訴個案有下降趨勢,共774宗,較去年同期下跌17.7%;投訴類別以「疏忽職守」居多,佔逾50%,其次為「行為不當/態度欠佳」及「毆打」。但近年警員接受紀律聆訊的個案則上升,去年全年共有19宗,是2009年的3.8倍。另外,警方近年接到的遊行示威申請不斷上升,每年增加約1,000宗,警方強調,逾99.5%的遊行示威可順利舉行,只有極小部分發生「不愉快事件」。
警務處投訴及內部調查科昨日公布最新的投訴警察數字,今年1月至4月接獲的投訴有774宗,較去年同期的941宗,下跌17.7%;投訴類別最多的是「疏忽職守」,佔50.4%,其次為「行為不當/態度欠佳」及「毆打」,分別佔27.6%和11.1%。
警員紀律聆訊趨增
警務處監管處處長鄧厚江表示,過去數年,投訴警察的個案有下降趨勢。今年首4個月,有關警員「疏忽職守」的投訴有390宗,較去年同期的468宗,減少16.6%;投訴警察「行為不當/態度欠佳」有214宗,較去年同期的270宗,減少20.7%,涉及「毆打」的投訴為86宗,僅較去年同期增加1宗。警方預計今年的整體投訴有2,322宗,較去年的2,771宗下跌16.2%。
然而,過去3年,警員接受紀律聆訊的數字有上升趨勢。警務處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國兆透露,由2009年至2011年,警察接受紀律聆訊的案件分別為5宗、12宗及19宗,分別涉及9名、16名及32名警員。
另外,警方接到的遊行示威申請近年不斷上升。鄧厚江表示,遊行示威的申請由2009年約4,000宗,增加至去年逾6,000宗。他表示,逾99.5%的遊行示威可以順利舉行,只有極小部分發生不愉快事件,強調警方執法是為確保公眾安全和利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主席翟紹唐認為,雖然只有少數不愉快事件,但「公眾很容易聚焦少數事件」,令公眾有印象「警方偏幫某些團體或有政治取向」,期望警方執法時加倍小心,避免讓公眾產生「警方執法有政治考慮」的印象。
警方被投訴在香港大學百周年校慶阻礙採訪的個案,監警會早前公布中期報告。翟紹唐表示,正向警方索取資料,預計最快4周完成最終報告,涉及警方內部重要和敏感的資料,例如行動指令,理解警方因保安理由而處理需時,並不認為警方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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