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圖為位於北京的工商銀行分行。 彭博社
香港文匯報訊 被稱為中國版巴塞爾Ⅲ的《商業銀行資本辦法》將於明年起實施,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小圖)預期,在新規定實施後,主要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平均下降約1個百分點,大多數銀行仍能達到監管要求。國際評級機構標準普爾認為,中國商業銀行調整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與其預期一致,不會對上述銀行的評級造成實質性影響。
國務院常務會議6月8日通過調整後的《商業銀行資本辦法》,明確將建立統一配套的資本充足率監管體系,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其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分別為11.5%和10.5%,與內地現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合理安排資本充足率達標過渡期。
內銀核心資本充足率達10.2%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接受《人民日報》訪問時表示,《辦法》設定分年度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以緩解達標壓力,因此預期對今、明兩年的影響平穩。截至去年底,內銀資本充足率已達12.7%,核心資本充足率達10.2%。從中長期來看,綜合考慮《辦法》的規則變化、貸款增長、銀行利潤增長和分紅等多方面因素,在正常情況下,銀行通過內部利潤留存,可滿足大部分資本需求,每年外部融資的需求對資本市場的影響可控。他認為,有關措施有助商業銀行提升風險管理,進而提升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健程度。
標普分析師:銀行略感放鬆
標準普爾信用分析師曾怡景表示,新辦法將最低資本充足率實施時間表延長至與巴塞爾Ⅲ時間表更為一致的水平,令銀行略感放鬆。同時,中資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調整短期內的影響要遠小於銀監會此前在諮詢意見稿中提出的意見。
新規定允許中資銀行包括逆周期貸款損失準備金作為二級資本。相信這種考慮將部分抵銷納入操作風險資本支出的一次性影響和增加銀行間敞口的信用風險權重的影響。對小微企業貸款、零售貸款和公共部門實體敞口的信用風險權重獲下調,與國際做法更加靠攏,也將幫助銀行降低實施新規定的影響。
但標普同時指出,仍需要觀察新的風險權重是否能夠準確反映在中國環境下各個資產類別的風險。雖然可能性很小,但這種調整或會導致對小企業的風險敞口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呈現爆炸性增長,除非銀行能夠對此類敞口適當定價和充足地留存利潤,否則銀行業信用風險將加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