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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未來5年是終結丁屋政策的好時機,望下屆政府認真和嚴肅處理。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新界原居民享有丁權,年滿18歲便有權興建丁屋的政策或有變數。盛傳是下屆政務司司長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個人認為,這權利不是無止境,未來5年是好時機探討是否終結有關政策。她稱,《基本法》訂明「50年不變」的原則,可以2029年劃界線,規定該年之後出生的新界原居民不再享有興建丁屋的權利。
掌管土地政策的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報章訪問時稱,在上任發展局之初,已向鄉議局就丁屋政策提出初步意見,認為在特定時期後應停止享有丁權,亦希望對方提出方案,但多年來未獲回覆,她相信未來5年是好時機終結丁權政策。
2029年出生2047年滿18歲
香港《基本法》第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林鄭月娥在訪問中稱,《基本法》保障港人生活50年、即直至2047年前不變,當中的丁權問題可以2029年劃界,原因是當年出生的新界原居民於2047年剛滿18歲,仍享有丁權,但之後出生的原居民則可能無法趕上「尾班車」。
林鄭強調政府無既定立場
她續稱,下屆政府應開展檢討工作,考慮提供鄉村基建或加快現有丁屋審批作為賠償。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記者會時稱,她個人認為以上做法是可以考慮,但強調政府並無既定立場,期望下屆政府認真和嚴肅處理,與公眾詳細討論,再與鄉議局磋商處理方案。她強調,立法會每隔一段時間便要求港府交代丁屋政策檢討進展,不可以把問題視而不見,最遺憾是在過去5年內,丁屋政策檢討未有絲毫寸進。
劉皇發指政策須小心處理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表示,丁屋政策需要小心處理,終結丁屋政策問題嚴重,是十分複雜的事,要從長計議,並指這是林鄭月娥的個人意見,將會親自向林鄭月娥了解其言論。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表示,歡迎任何改善丁屋的政策,但《基本法》列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應受保護,而丁權是傳統權益,認為任何改變都需要符合《基本法》。
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回應指,當局應待2047年才處理問題,又批評林鄭月娥挑起事端,破壞城鄉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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