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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右二)促請政府盡早研設「中央僱員補償基金」。 香港文匯報記者李淑貞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淑貞) 的士司機屬於自僱人士,不受《勞工法例》保障,一旦受傷,非但即時「手停口停」,且須負擔沉重的醫藥費。政府近年積極打擊醉駕,乘客酒後改用的士服務,「怪客」增多使的士司機受襲的機會大增,有人受醉酒客襲擊後,失去工作能力,沒有任何賠償之餘,還被車行索償「墊底費」,雪上加霜。除了的士司機外,小巴及巴士司機均飽受工時過長、行車時間緊迫等職業病煎熬,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促請政府立法保障職業司機。
汽總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和小巴分會主任陳逢源指出,的士和小巴司機是自僱人士,不受《勞工法例》保障。由於現時的士和小巴司機年齡偏大,患有各種勞損和傷病的比例高達80%。加上,政府近年大力打擊醉駕,使很多酒後人士改用的士服務,使的士司機受「醉客」襲擊的機會大增。杜燊棠指,由於法律保障不足,司機受襲後一般也選擇啞忍,甚少追究,因為「報警都無用」。
66歲的何先生任職的士司機逾30年,今年4月清晨5時,在尖沙咀金馬倫道接載一名30歲至40歲的酒後男乘客到天水圍,下車時該名乘客拒絕付款,把何先生按壓於�挼L上不斷毆打頭部及眼部,並把撕碎的鈔票擲向何先生後逃去。何先生受襲後頸椎移位於屯門醫院留醫,不能下床走動,並需要專人照料。面對這個突如其來的打擊,其女兒何小姐哭訴,警方單是驗鈔票上的指模也需3個月,父親並未得到任何保障和賠償,家庭經濟頓時陷入困境。
車行無慰問 還索「墊底費」
車行非但沒有任何慰問,還向他們索償「墊底費」,令他們雪上加霜。何先生還有一名30歲中度弱智的兒子,過去何先生每周都會接兒子外出遊玩,受傷後,兒子的脾氣變得暴躁,甚至破壞了庇護工場內的設施,何太慨嘆:「我現在要同時照顧兩名傷殘人士,如何分身得來?」
鄧家彪促成立中央補償金
此外,職業司機飽受「不被列為職業病的職業病」煎熬,汽總副秘書長鄧家彪指出,政府現時只列明51種法定職業病,內地卻有115種,差幅達1倍以上。職業司機的常用疾病包括頸椎病、腰肌勞損、前列線炎、脂肪肝、胃病、消化系統疾病等,都與他們每天長時間從事駕駛工作有直接關連,政府卻沒有將其列入《僱員補償條例》的保障之中。
陳逢源指出,小巴司機每日工作至少9小時,中間連上洗手間的時間也沒有,他曾因忍尿過度而罹患前列線炎,現時有失禁現象。另外,60%的巴士司機患有不同程度的勞損和痛症。工會促請政府盡早研究和成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將保障範圍擴展至所有職業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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