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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競選時提出發展青年宿舍,以解決年青一代的居住需求問題。他昨日在立法會答問會上宣布,政府建議全數資助非政府機構興建青年宿舍的建築費用,首輪目標是提供3,000個住宿單位,「目前青年協會、東華三院、女童軍總會等都已表示有興趣參與計劃」。有關計劃將包含入息和資產限額及居住年期,確保宿舍流轉使用,緩解青年人的住屋需求,估計相開費用為10億元。
樂見非政府機構參與
梁振英昨日在答問大會上表示,特區政府會考慮發展青年宿舍,回應他們的住屋需要,「我們樂見本地多家非政府機構有意利用已獲政府批出的土地興建青年宿舍,讓在職青年有自己的居住空間,民政事務局亦一直與有關機構商討」。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在聯合記者會上估計,有關建築費開支約為10億元,而這些青年宿舍會由非牟利組織,以自負盈虧的模式運作,當局並會擬出一個框架,讓各非政府機構各自規定具體的細則。就申請資格方面,曾德成表示,青年宿舍計劃的主要針對的是18歲至35歲以下在職的單身青年,和小量已婚夫婦,就入息限額方面,單身人士上限建議約1.7萬元,總資產淨值限額上限約為26.5萬元;兩人家庭的限額則為單身申請人的兩倍,總資產淨值限額同樣是單身申請人的兩倍,同時,申請人不可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租金方面,當局考慮不應超過鄰近地區,質素相若單位市值租金的五成至六成,首份租約應至少2年,但總租住期不得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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