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曉雪 北京報道)國家審計署最新公佈的全國社保資金審計結果顯示,2011年,18項社會保障資金共計收入28,402.05億元人民幣(下同),年末累計結餘31,118.59億元。值得注意的是,審計發現,部分地區擴大範圍支出或違規運營社會保障資金及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近36億元。
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司長陳太輝介紹稱,今年3月至5月,審計署對全國社會保障資金進行審計,範圍包括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福利資金共18項資金。
審計結果表明,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總體安全,基金運行平穩。到2011年底,18項社會保障資金累計結餘3.11萬億元,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合計超過13億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合計6.22億人。
去年收入逾2.8萬億
報告同時顯示,一些地方和單位仍存在違紀違規問題。如部分地區擴大範圍支出或違規運營社會保障資金共17.39億元。其中,有5.95億元被違規用於基層經辦機構等單位工作經費,用於平衡市、縣級財政預算和購建培訓中心、體育場館等分別為1.14億元和2.94億元,並有295.74萬元被用於購買汽車。
審計整改 追回26億
同時,部分經辦機構審核不嚴格,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待遇或報銷費用共18.52億元。其中有2個省本級、26個市本級和409個縣的2.21萬人重複享受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5,205.64萬元;而在抽查的8,101個村(居)委會中,有719個村(居)委會未按規定程序審批低保對象,此外,還有210個村(居)委會存在幹部人為確定低保對象的情況。
除此之外,審計還發現,有部分單位和個人違規牟取不正當利益。如有4家藥品經銷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6.76億元;6個省本級、75個市本級和226個縣的醫療機構等單位通過虛假發票、虛假病例、掛床住院、濫開藥物、虛報人數等手段套取醫保資金2.87億元;部分醫療機構採取違規加價等方式亂收費1.94億元。同時,還有一些部門工作人員採取隱瞞人員死亡信息、塗改原始發票、偽造進賬單、提供虛假資料等手段騙取養老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等社會保障資金4,419.83萬元。
報告顯示,截至今年7月25日,統計局通過審計整改,已歸還擴大範圍支出資金、清理違規投資運營資金及追回被騙取和多付資金等共26.6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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