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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前日罕有發聲明稱,調查1年後,認為參議院金融危機調查報告提出的內容,無法配合足夠舉證,故決定不起訴高盛集團涉嫌抵押貸款危機欺詐,但保留未來掌握新證據時提訴的權利。高盛回應稱,慶幸終可擺脫指控。高盛股價前日收報103.6美元,上升逾1%。
資深參議員萊文前年在國會聽證會上,連續數小時質問高盛行政總裁布蘭克費恩,向客戶售賣公司內部稱為「垃圾」的產品,是否道德正確。去年4月,他領導的參院常設調查委員會發表措辭嚴厲的報告,指高盛是「金融危機製造者」、刻意誤導國會。議員批評高盛培育貪婪文化,業務存在內部衝突,將公司利益凌駕客戶。
布蘭克費恩當時堅稱,高盛無押注抵押市場下跌,2007年至2008年信貸危機期間亦損失12億美元(約93億港元)。2010年高盛為一項相關民事訴訟賠償5.5億美元(約43億港元),但否認做錯。
不需負責成潛規則
有法律專家認為,事件反映起訴金融海嘯相關案件有難度,意味「無個別人士或機構要負責」成了潛規則,華爾街大行的醜惡將無日無之。 ■路透社/綜合外電消息/《衛報》/《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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