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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再有4名「牛丸大王」黃標的員工承認「種票」,昨被判入獄2個月,4人各以5,000元保釋等候上訴。辯方律師指他們全因「驚打爛飯碗」而應黃標好友要求,簽下空白選民登記表,投票當日更有人提醒他們要投票給黃標。
無人指證 主謀逍遙法外
據悉,雖然接連有黃標的員工涉「種票」,且亦承認受他人慫恿投票予黃標,但基於沒有人願意挺身指證,故至今仍無法將主謀繩之以法。
4名被告葉志強(57歲)、何小平(53歲)、梁浩光(58歲)及張明(58歲),分別於樂園茶餐廳任職樓面及廚師多年,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選舉舞弊罪。
裁判官高偉雄理解4人只想「保住飯碗」,但斥責他們明知老闆是候選人,應該知道有問題,因此不接受其求情原因。
高官認為即將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多了參選人,亦愈來愈多人投票,法庭必須維護香港社會的廉潔,給予公眾清晰訊息,就是會嚴懲「種票」。遂判處4人監禁3個月,因認罪減刑三分之一,即入獄2個月。4人已准以各5,000元保釋等候上訴,但不得離開香港。
案情指,4被告藉提供假住址,成功登記為油尖旺京士柏選區選民,並在選舉中投票,但實際4人分別居於油麻地、大角咀及內地。同案其餘4人早前否認控罪,將於9月27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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