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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李月華是其中一名女受害人。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表弟鍾嘉禧,涉嫌夥同3名男子,訛稱李國寶會注資2,000萬元,藉以騙取前空姐女友及其母親向其朋友公司投資千萬元,裁判官斥被告利用與事主的關係,訛稱開設公司,實際是騙錢,以滿足其奢華及賭博生活。昨其中3人裁定罪成,押後至本周四待求情後判刑。
3人裁定罪成還柙候判
案中受害空姐李月華(47歲)及其母區月愛(65歲)昨亦有到庭聽審,至聞得3名被告有罪時,才笑逐顏開。在庭外被追問時,她只微笑回答「事件已過去,不想再提」。首被告鍾嘉禧(42歲)及次被告何家麟(43歲)聞判時神情愕然,而第三被告尹廣全(44歲)則一副欲哭樣子,只有脫罪的第四被告鄭振達(35歲)貫徹輕鬆自若神態。
訛稱李國寶會注資公司
案情指,被告鍾與女事主李月華本為情侶,其後分手,2人於2007年重逢,鍾介紹何予李認識,李與何瞬間成為情侶,其間鍾亦與李母上契。其後,何替李變賣一個駿景園單位,又多次著李母女注資到其公司,更帶母女到曼谷及拉斯維加斯等地方旅遊,入住豪華套房,多次進行賭博等;且持續地向母女借貸,被催逼還款時,鍾便說謊指其表哥李國寶會注資其公司,以拖延還款。
法官鄧立泰裁決時指2名事主均是誠實可靠證人,她們能準確地複述案發時候對話,且證言公平,縱使作供時曾情緒激動。相反,首被告鍾及次被告何,利用與事主上契及情侶關係,取得她們信任,訛稱開設公司,著事主注資,明顯是欺詐行為。
官斥被告滿足奢華賭博生活
另有證據指出何喜愛賭博,合理的推論是被告騙取事主錢財乃於賭博上輸掉,及滿足其奢華生活。法官裁定鍾及何的兩項串謀欺詐罪成立。法官又指鍾向事主開出的2張期票均不能兌現,裁定其兩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支付5.8萬元的法律責任罪成。至於第三被告尹廣全一項洗黑錢罪亦罪成。而第四被告鄭振達的一項洗黑錢罪因有疑點,故法官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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