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港府早前展開「風沙行動」打擊水貨客,在上水水貨客大本營的晉科中心,拘捕130名內地男女,其中4男4女內地水貨客被落案起訴,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其中6人已認罪判囚,昨再多一名水貨客認罪,她承認持港澳護照來港是選購化妝品等貨物,然後於深圳轉售圖利,昨被判入獄2個月。
被告張卓燕(44歲),控罪指她於本月19日,違反在香港逗留7天條件,即在香港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但她卻在香港開辦轉運貨品業務。
案情指,入境處職員當天到上水晉科中心搜查,看見被告正在搬運貨物,並發現她持7天的港澳護照來港,被告承認正選購貨品再往深圳轉售,當中包括化妝品及其他貨品等。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初犯,在深圳做散工,月入1,000元人民幣,現與70多歲母親同住。她犯案後已得到嚴重教訓,承諾不再干犯。由於被告是以訪客身份來港,故重犯機會不高,希望法庭輕判。
此外,早前認罪的6人亦各被判囚2個月,他們表示成功帶尿片和奶粉等貨物到內地,每次可收取80元至130元酬勞。另一人不認罪,暫毋須答辯,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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