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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特首梁振英剔除何俊仁的選舉呈請失敗後,何俊仁昨向法庭申請延期展開選舉呈請,法官押後裁決。高等法院本月中裁定提出選舉呈請的7天法定時限不合理,法庭有權批准延期。梁、何及律政司三方均不滿裁決,已繞過上訴庭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梁振英及律政司不滿法官林文瀚裁定選舉呈請必須在選舉後7天內提出,超越政策目的所需及沒有充分理由,故提出上訴。雖然何俊仁成功阻止梁剔除案件,但他認為7天的法定時限既然被裁定不合理,法官便無權自行決定應該延期多久,需交由立法會重新制訂法定時限,故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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