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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文森) 懲教署釋囚驗尿造假案,2名被告早前大爆部門流傳不成文規定,透過換尿隱瞞釋囚再吸毒;又有高層向下屬下達「篤數指令」,要求推高更生成功率,藉此向立法會交出卓越成績爭取撥款。裁判官昨表示不相信上級施壓,反認為2人懶惰找捷徑瀆職,抱有「做夠數就算」心態。裁判官又認為跟從不成文規定的人,僅是部門內一小撮害群之馬。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判刑。懲教署表示,法庭的裁決還署方一個公道。
案發時隸屬喜靈洲戒毒所更生事務組的2名被告,分別為懲教主任鄧貴文(48歲)及一級懲教助理梁肇榮(53歲),他們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但聲稱受上級指令犯案,要求展開可影響判刑結果的聆訊。辯方向法庭呈交部門的內部會議記錄,證明上級言談間暗示「篤數」,又援引數據如釋囚受監管期間再吸毒的個案數字,於2被告被捕後暴升,更生成功率則不升反跌,證明事件曝光後真實情況才浮現。
證據未顯示上級下令「篤數」
暫委裁判官衛以寬昨回應指,辯方呈堂的證據未能顯示上級確曾下令「篤數」,故不接納辯方詮釋。他推斷,有關數據的轉變與2人被捕實屬巧合,可能源於署方事後加強危機管理,改良及覆核監管釋囚工作;亦可能有其他同樣瀆職的懲教員,得悉有人被捕後自律加強監管,以致再被召回戒毒所的釋囚個案大增。
衛官不接納被告聲稱,上級在月會指著緊釋囚的更生率,暗示可以換尿。照字面看,只是鼓勵同事維持工作表現,要非常牽強方可理解為上級默許換尿,他看不到署方有動機造假。若如2名被告所指,入職時上級已經默許換尿,則每人都會照做,如此當時的前線同事現在都應該升職為高層。
保安局:署方需適時檢討
衛官不排除2人懶惰找捷徑,或因實地監管工作需時,再吸毒的釋囚太多,感到氣餒並抱持「做夠數就算」的心態,為私利而縮短工時。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表示,偷換尿液案在數年前發生,當時懲教署已推出一連串加強措施,以減少可能的人手錯誤,相信署方亦會在是次法庭裁判中汲取經驗。他強調,懲教署「絕對不會容忍任何人違反法例」,儘管如此,署方亦需要適時檢討。
懲教署助理署長(更生事務)鄧秉明亦強調,一直非常注重職員操守及誠信,絕不容忍任何職員違反法例。若發現有任何違法行為,必定會嚴正依法處理。署方對指控感到非常遺憾,強調從無施壓要求職員確保釋囚的就業率或成功率維持在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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