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中秋節前聯合發出通知,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的管理調控,力推保障房建設落實、嚴格土地出讓管理。通知明確,閒置地優先供給保障房;另外,企業違約開發土地、因自身原因令土地閒置一年的,都將禁止競買資格。
保障房用地優先
同時,對依法收回的閒置土地和具備「淨地」供應的儲備土地,以及農轉用計劃指標,應優先確保以保障性住房為主的上述各類住房用地的供應。對於沒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計劃的地方,不得向大戶型高檔住房建設供地。
另外,為了規範政府的供地行為,防止出現超大地塊供地,通知中再次強調,土地出讓必須以宗地為單位提供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標準,嚴格執行商品住房用地單宗出讓面積規定,不得將兩宗以上地塊捆綁出讓,不得「毛地」出讓。
在土地競買過程中,國土部門將採取更為嚴格的土地競買資格審查。如果競買人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以及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甚至是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開發商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在結案和整改到位前,該企業將不得參與土地競買。對無故拖延開竣工時間、違反預銷售時限和方式等要求的開發商不僅要處罰,還要將名單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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