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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初為人父無業漢,聲稱生活逼人鋌而走險,於10天內3度持刀打劫電話店及時裝店等,共劫去1萬多元現金及2部手機等財物,最後被一名路過的公開大學學生見義勇為協助追截,終將其捕獲。無業漢昨於高院承認3項搶劫罪,判囚6年9個月。暫委法官彭寶琴判刑後,提醒警方表揚該名正義大學生。
稱女友陀B鋌而走險
案情指,30歲被告黃啟宗於本年1月23至2月2日,先後到旺角的便利店、電話公司及時裝店,假扮顧客後亮刀打劫。其中於2月2日到時裝店亮刀指嚇售貨員,掠走店舖4,000元及店員個人財物等,離開後售貨員高呼「打劫」,21歲公開大學學生陳樂軒剛巧經過,立即將被告制服,交由趕至巡警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生活逼人,先至�咩滮M去打劫」。其後更招認曾到便利店及電話公司打劫,3宗劫案中他共掠得1萬多元現金,及3部手機等財物。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被告女友於1月初懷孕,他是為了新生命的來臨鋌而走險,9月初為人父,現願意為剛出生兒子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彭官指被告案底多達38次,其中15次跟偷竊有關,且他於去年11月刑滿出獄後,不到2個月便即干犯本案,認為有關判刑不足阻嚇他重犯,雖然他承認所有控罪,刑期可獲扣減三分一,但仍須另外將刑期上調3個月,以收阻嚇之用。彭官最後更向律政司了解,確認警方將會嘉許案中曾協助拘捕被告的大學生陳樂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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