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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樹源表示,強積金收費直接影響投資淨回報。 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不少人會以強積金管理費,作為選擇計劃時的重要因素。消委會發現,若基金每年回報5%而多付1%管理費,2萬元月薪的僱員30年後強積金戶口結餘會減少22萬元;該會亦發現,管理費愈貴,不代表回報率愈高,有基金每年管理費高達2.74%,5年每年都要虧蝕14.04%。消委會表示,本港強積金收費較英國、澳洲和新加坡高,認為基金管理費應有下調空間。
消委會收集523隻強積金基金的資料,結果發現不同公司的基金管理費差異顯著,當中最高可達4.62%,最低為0.17%,兩者相距26倍。根據業界一份研究報告指出,香港強積金平均管理費為1.74%,遠高於4個實施相類計劃的國家基金管理費(見表),智利的收費最低,僅0.56%;英國、澳洲及新加坡收費分別是1.19%、1.21%和1.41%。
月供2,000多付1% 30年少22萬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任許樹源表示,基金會從強積金戶口收取管理費,即使管理費只是1%的分別,已大大影響強積金戶口結餘。他舉例說,以僱主與僱員每月供款2,000元,每年平均總回報5%計算,若每年管理費多1%,30年間僱員的強積金戶口累積結餘會減少22萬元;若額外支付2%,強積金戶口會減少高達40萬元。
消委會亦發現強積金管理費愈貴,不代表回報率愈高,以東亞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日本股票基金為例,過去5年每年要虧蝕14.04%,但每年管理費卻高達2.74%,高於本港平均收費1.73%;至於永明首域強積金香港股票基金B,每年的管理費只是1.62%,但5年期回報率5.67%,10年回報率為15.32%。
許樹源認為,現今基金資產規模快速增長、電子化服務可減省行政開支,以及推行「僱員自選安排」後,可促進市場競爭,基金管理費應有下調空間。他續稱,強積金轉移權益的效率和透明度應可大大提高,以減低僱員因轉移累算權益而承擔的市場風險,而轉移權益的處理時間也應縮短,並建議當局應加強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的銷售過程,保障僱員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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