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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港府日前提出有需要檢討丁屋政策,但卻涉及法律、環境及土地規劃等複雜問題。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李華明表示,有新界原居民把丁權「商品化」,向發展商出售丁權,違反政策原意,當局有需要打擊私下交易丁權的牟利做法。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表示,當局可收緊執法力度,但不可剝奪原居民權益。
李華明:申公屋賣丁權釀不公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日前撰文指政府有需要檢討丁屋政策,但需要審慎檢視。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李華明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稱,丁權原意是為解決原居民居住需要,但現在有新界原居民把丁權「商品化」,質疑有違當初原意。他說:「有原居民賣丁權予中間人,發展商拿著丁權建屋出售,可見法律存在灰色地帶。」
李華明表示,問題牽涉丁權不斷商品化給人炒作,當局要小心處理。他稱,發展商看準這個機會去收購農地,有丁權無土地的原居民與發展商「私相授受」達成協議,然後從中獲利,使丁權有如「印銀紙」。他又批評有權無地的原居民亦可申請公屋,同時卻可私下出售丁權獲利,造成不公平現象。他認為當局有需要打擊私下交易丁權的牟利做法。
倡收緊在官地建丁屋
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表示,有關情況十分普遍,但若這做法是合法的,這是他們的自由。他說:「我不會眼紅他們如何利用這權利。」他認為要尊重原居民如何使用私人產業,但建議政府可收緊在官地用丁權建丁屋。他稱,不少市民誤以為原居民成年後便可向政府拿地建屋,但其實是需要同時有私人土地和丁權才可建屋。
對於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鄔滿海早前倡議興建多層式丁屋,李華明認為建多層丁屋無太大技術問題,但質疑是否可以單靠興建較高的丁屋,便可解決丁權的問題。何君堯表示,丁屋向上發展是很正常,但丁屋政策有其歷史背景,亦受到《基本法》第四十條保障,當局可優化丁屋政策,但若剝奪他們的權益,相信會引起很大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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